
封面故事
向來自詡中港法律專家、捉鼠能手,又無黨無派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一句「選民應受懲罰」論,火速變成眾矢之的。 本刊最近收到政客爆料,指任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的梁美芬所著的法律書,涉抄襲港大法律學院陳弘毅教授論文,文章中無註明出處。學術界直言情況嚴重,對 教師或學生抄襲也是零容忍。 常被喻為隱形左派的梁美芬,原來並非隱形。她一直以來都是愛國中堅,八七年毅然走去北京人民大學讀法律,師從四大護法之一的許崇德,之後便一路受到國內扶 植,丈夫也是外交部法律專家,○三年七月一日,數十萬人上街反二十三條時,她則聯署撐二十三條立法,只是當時大家遺忘了她。
梁 美芬於二○○六年出版的著作《The Hong Kong Basic Law: Hybrid of Common Law and Chinese Law》(香港基本法,普通法及中國法的混合體),第五章提及臨時立法會合法性時(見新舊版本比較),在十一頁的文章中,有半頁涉嫌抄襲港大法律學院陳弘 毅教授的意見,沒有註明出處。 據知,梁遭別人投訴後,迅速「補鑊」,收回○六年版本及於○七年出更新版,補回出處。
求證即取消出席立會
本週一是立 法會告別日,梁美芬也在出席名單中,但當記者致電予梁,她知悉記者來意,欲向她求證抄襲疑雲時,即改口說未必會出席,語氣變得急速及不耐煩,企圖轉移記者 視線:「答咗無限咁多次!呢個唔係新聞!係舊聞!我已經處理過好多次(○六年版)。 出嘅時候已經有埋做咗更正嘅光碟。」她又稱,大學圖書館的紀錄亦有顯示連帶更正光碟,又指已推出修訂版本「補救」。根本沒有正面回應是否抄襲、為何抄襲的 問題。 不過,當記者前往大會堂公共圖書館查詢時,發現館中的○六年版本只有書本,並無梁所說的更正光碟,記者向圖書館管理員查問有關光碟,對方亦指書到時並無光 碟附帶,單憑○六年版本的書,難以知悉何處曾作修改更正,亦難以知道除大學的圖書館外,坊間或政府的圖書館借用者,是否看到已修改錯誤的光碟。 負責替梁美芬出書的出版社LexisNexis截稿前對事件未有回應。但記者再以顧客身份查詢,問○六年版的書是否有光碟或任何修改的附件,職員翻查資料 後回覆:「○六年嘅版本係無CD,出面買嘅都應該無。」至於為何大學圖書館的版本有光碟?職員表示不清楚。 多間大學圖書館的○六版本,的確如梁美芬所說附有光碟,但製作簡陋,光碟面更屬手寫,書面亦沒表明內附修改資料。 其實註明出處很易做,被問及為何要出更正光碟?梁美芬形容是「Technical Error(技術錯誤)」,「係編審出現咗問題,漏咗」。她稱已通知陳弘毅教授,說已作出更正,又說會作書面回應,更「吩咐」記者如實報導。其後,記者收 到梁美芬助手的來電及書面聲明,再次「吩咐」記者:「要俾你老總!」聲明內容尾段還特別加上一句:「本人並對一切不符事實的報導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 利。」 疑被抄襲的作者陳弘毅教授則向本刊說,梁美芬當年曾主動致電給他,表示收到投訴,並向他解釋出錯及道歉,「佢(梁美芬)有解釋番件事,出咗(○六年版本) 之後好快出咗個更正版本。我自己覺得無乜問題,佢都好早同我傾番呢個問題,我諗佢都係無心之失,呢啲學術著作,用好多註釋,有啲間中都有錯嘅。」 雖然陳教授已原諒梁美芬的「無心之失」,但學者指若涉及抄襲,即使是被抄者不追究,不論抄襲成分多少,也是不能容忍的犯錯。
新舊版比較
抄襲零容忍
香 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周偉信看過疑似抄襲的部分,表示單憑文本來看,梁美芬的確沒有引述屬陳弘毅的言論,但因她前文略有提及陳的其他法律意見,統一來看, 會較難定義是否構成抄襲,不過一定屬「不恰當」,未有在引用陳弘毅言論的部分列明出處。 除了陳弘毅,梁美芬在同一本書第十七章中,有約半版引述中國法律學者李章有關跨境法律的言論部分時,亦沒有列明註腳,到○七年新版時才列出,周偉信比較過 兩書,表示初版屬明顯技術性抄襲。 周坦言,學術界對抄襲的罪名看得很重,一旦學生被證實抄襲,該生的功課會視作零分處理,校方亦會召開紀律委員會,最嚴重者可被踢出校。至於教授涉嫌抄襲, 大學通常會由學系召開紀律委員會調查,「有時可能會係出版社未俾最後版本佢哋睇,然後就出街錯咗都唔定。如果個作者即刻收回書籍,或好快出番個新版本補 救,盡量將對被抄嘅人損害減至最低,對方又唔追究,咁都可能無事。」但他坦言,不小心出錯也是錯。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學法律系教授認為問題嚴重,認為○六年舊版本應全面回收,作者應再發表聲明及道歉。「(與被抄襲者是)朋友也不影響事件性質,唔理你哋 私人關係,唔俾資料來源、出處就係抄襲,人哋或者唔追究,咁係另一件事。」 城大回應指,校方十分重視學術誠信和操守,尊重知識產權,校方設既定程序處理涉及抄襲的個案,對於梁美芬的情況,校方表示當接獲投訴及有證據時會跟進。而 九四年入讀城大法學院的前學生代表季詩傑指,早前聽聞梁美芬著作涉抄襲,他和其他舊生十分關注,將一同去信跟進。
鄭宇碩涉抄襲 丟院長減薪
城 大政治學系講座教授鄭宇碩,原任人文及社會科學院院長,但九五年被揭發其著作及論文涉抄襲,事件由城大成立專家小組調查,其後校方認為罪名不成立,但指採 用他人材料而沒有足夠註明出處,是學術界不可接受,城大於是罰他降職至講座教授,罷免其院長職位,及免除其擔任行政工作兩年和減薪。原本活躍於政治界的鄭 宇碩,隨即沉寂,他曾任公民黨首任秘書長,去年更「出山」,出戰陳家洛爭黨主席職位,後無法勝出。有指當年鄭宇碩被降職後,飽受同僚白眼。
名校生共產路
這 宗風波,對於近年火速上位、獲「西環」(中聯辦)力保進入立法會的梁美芬來說,可說是麻煩事一件。最傳奇的,反而是這位本來激過長毛、反政府的學生代表, 在去完北京讀書後,竟突然頓悟,變成走「超級左」的共產之路。 六一年出世的梁美芬,是廣東肇慶人,她在荃灣福來邨長大,爸爸是土生土長港人,曾經在油麻地有店鋪,從事鐵器生意,一家七口全靠其父供養,惟梁父最後被 騙,欠下七十萬巨債,令一家生活陷入困難。 梁美芬就讀傳統名校聖保羅男女中學,是校內的高材生,她接受訪問時說,本打算入讀港大醫科,但最後於八二年選擇入讀中文大學,第一年讀英國文學,後轉往政 治及行政學系,其間更曾往美國賓夕凡尼亞州大學交流一年,看見「西方開放浪盪的一面」,當時正值中英為香港回歸展開談判,校內談論政治氣氛濃厚。她的中大 同學、現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說,梁當年很活躍參加學生會、學生報等組織,是很西化和激進的學生。
四大護法學生
梁 美芬八七年畢業,獲頒獎學金,可選擇往美國或法國留學,但她卻去北京人民大學修讀法律碩士,導師為基本法的四大護法之一許崇德,小護法黃振民是她的同學, 另師兄如高銘宣、趙秉志等,也成為內地司法界的重要人物。當時家人極力反對,力阻她「棄法取中」,但她堅持,認為法治的改革,可以改變國家的發展。梁美芬 更曾在訪問中說,在內地留學期間,每個學生每月只得四張「澡票」,每人平均每週才可沖涼一次,她往往因頂不順而踩單車往公共澡室洗澡,還憶述有一次因難忍 班上男同學體臭,嘔吐大作。 兩年在北京的學習和所見所聞,徹底改變了梁美芬日後的發展,她後來更與北京法律專家王貴國結婚,一家人每年都回國探親。八九年,她回港在《英文虎報》任記 者,曾親歷和採訪六四事件,六四後認為記者貢獻有限,決定投身法律界,在鄭耀宗任城大校長期間,與前立法會勞工界代表鄺志堅同一期加入城大,獲聘請為法學 院助理講師,後一直平步青雲,曾一度升至副院長之位,月入八至九萬,更得到何鴻燊、鄭家成等商人支持,成立中華法律網,提供中國法律翻譯服務,又提倡將最 高人民法院的判案,逐一翻譯成英文,讓外國法律專家明白中國建制,她更曾聲言賣掉房子,斥資將中國法律翻譯成英文。
送棺材俾校長
梁 美芬就讀中大時,曾是校內「搞事分子」,她於八六至八七年擔任聯合書院學生會會長,當年中大動議由四年制改成三年制,她大力反對,送棺材給校長馬臨,帶有 葬送教育之意。梁美芬曾在接受訪問時憶述,馬臨收到棺材翌日早上還請她飲茶,稱不介意她們表達意見,只怕社會對大學生有期望,擔心她們行為過激而影響社會 大眾對她們的評價。當時校長主張校園開放討論,送棺材後,她仍可獲發獎學金,沒受影響。
出入民建聯多次
北京留學及師 承大護法後,梁美芬已逐漸成為中國法制的維護者,就連政治觀點及言論,也與中方極為相近,昔日與校方抗爭、西化的她已起了變化及踏上政治之路。她曾說,在 九一年及九四年有人欲拉攏她從政,但自己當時忙着寫書,無暇從政,是獨立、無黨派人士。不過,翻查紀錄,梁美芬曾分別於九七年十月、○二年底兩次加入民建 聯、後又分別於九九年及○四年退黨,的的確確曾是民建聯的黨員。 於二○○四年,由前亞視總裁封小平、中銀高層盧重興、人大代表簡福飴等親中人士組成的「全民黨」,主張推行創新經濟產業,吸引大陸民企投資。梁美芬也獲邀 加入任創黨成員及常委。但該黨一直沒有任何實質運作,梁亦於二○○六年三月退出,繼續成為「無黨」人士。 過去多年,梁美芬的政治取態,其實與中方極為相近,如二○○三年七月一日,市民反對香港立法二十三條之際,她和當時為民建聯黨員、現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 長的蘇錦樑,以及基本法護法之一譚惠珠等親中人士,聯署登報支持二十三條立法。 由於成功漂紅,梁美芬於○八年立法會直選出選九龍西,也獲得中聯辦發功力撐,成功擊敗對手田北辰。擺到明幫梁美芬手的,除了中聯辦九龍工作部部長林武,九 龍社團聯會理事長高寶齡亦幫她拉線,將一班獨立建制派人士加入梁成立的西九新動力。 在選舉期間,亦曾有人質問梁是否共青團,但她當時未有回答,令不少人猜疑她與中方建立的關係,已非朝夕及非常穩固。記者本週一再次問她是否共產黨員,她沒 有回覆便收線。
大學憂赤化
為拉攏與內地關係,本港不少大學校長及高級教員近年紛紛被委任人大代表或政協。例如中大前校長劉遵義,擔任校長不久後,在○八年成為全國政協委員,被指與中方關係密切,他更被指曾任中央密使,勸說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不要訪港。 另外,理大前校長潘宗光、浸大前校長吳清輝及城大前校長張信剛,則成為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本港多間大學的講座教授亦成為人大或中科院院士等,令高教界擔心被赤化。
靠怪招上位
自從正式從政後,梁美芬奇招百出,○八年她出任九龍西區議員後,擔任地區組織「西九新動力」發言人,率先 從廣州請來「中國滅鼠大王」李鏡就來港治鼠患,在朗豪坊等食肆、旺角快富街一帶放置老鼠籠及黏鼠膠等,還自詡在一小時內捕獲十七隻平均身長約八吋的大鼠, 稱解決鼠患,她亦因而獲「鼠王芬」的花名。 雖然她曾留學及出身名校,但其中英文水平卻經常「露底」。如她早年在旺區尖沙咀街頭的廣告招牌,被踢爆英文奇差,竟然寫道「尋求共識 一切從誠意開始 U and me feel the same」,而非用「U and I」,文法上出錯,被嘲笑水平差。 除英文外,梁美芬就連中文典故也引述錯誤,貽笑大方。今年五月,幾位立法會議員牽頭成立「大舜政策研究中心」智庫,由何鍾泰擔任主席,而身為研究中心常務 副主席的梁美芬,向傳媒解釋為何以「大舜」為名時,稱「我第一個項目係同水質有關,用現代化方法改善香港水質……大禹就治水,佢嘅Daddy(爸爸)係大 舜」,甚至說「就算唔係讀中史,細路仔都會識」。根據史載,禹的父親是鯀,鯀治水失敗,為舜帝所殺,舜帝再命禹承父業治水,舜因禹治水有功而禪讓帝位給 他,世人稱道的禪讓典範,結果被誤說成世襲。
不知劏房疾苦
幼時出身貧窮的她,近年卻變得不吃人間煙火。如深水埗出現 「棺材房」的劏房,租客只有儼如「棺材」般大的活動空間,呎租高達三百元,梁美芬最近就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表示擔心棺材房的租戶被騙,「我以前都住過 海景酒店,都係一萬蚊一個月,有成百幾呎,點解棺材房每呎要三百蚊,佢哋係唔係俾人呃?」遭網民狠批她無知及不了解民間疾苦。 直至最近,梁美芬評論替補機制時連番抽水,惹來公憤。她當初提出私人草案,限制辭職的人再參選,可謂替補機制的禍首,但她在政府宣布押後替補機制作諮詢 後,急急派發單張,竟表示自己成功爭取支持押後,惹來坊間反感。其後在接受電視訪問時發表「懲罰論」,「選民應該知道投票俾邊一樣嘅人,啲人會唔會中途辭 職玩嘢;如果佢係辭職玩嘢,個位俾另一個人呢,咁選民同佢一齊受懲罰呢,我覺得應該係說得通。」令各界嘩然,逼得她其後收回言論及道歉補鑊。雖然鼠王芬蝦 碌百出,但在黨的支持下,依然屹立不倒,成為新左王。
臨記粉絲聲援
上週三人民力量發起圍堵立法會首天,近期言行相當 「惹火」的梁美芬,其辦事處遭淋漆油。不過,同日下午,一班聲稱是梁美芬粉絲者,去到立法會外舉牌及獻花以示支持,相片中的粉絲均以紙牌掩面,唯一有露面 的印巴籍粉絲,被網民發現是特約演員,名叫Ricky Chan,任職髮型師十多年,曾在電影《機動部隊-伙伴》擔任特約演員。他曾向記者表示不認識梁美芬,亦未登記做選民,但就聲稱當日並沒收錢當臨記,只是 在朋友介紹下出席撐場活動,希望梁美芬可為南亞裔人士爭取權益。有網民質疑,事件是否自編自導自演的政治show。


梁美芬知道本刊欲報導抄襲事件,回覆時已有「聲勢」,表明保留追究法律責任。

港大法學院教授陳弘毅說,梁美芬出書後已向他解釋及道歉,不打算追究。(于港民攝)

○六年舊版 ○六年版本中第67頁,其中近半版引述陳弘毅教授有關臨時立法會(PLC)言論,並沒有用引號或註腳,惹起抄襲之嫌。

○七年新版 ○七年的修訂版本(Revised Edition),同一段文字才補回是引述陳弘毅(Albert Chen)的言論,並在註腳加上補回出處。

梁美芬是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與任職城大法學院院長的王貴國「夫妻檔」。

梁美芬在中國人民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及博士,九十年代初提倡將內地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翻譯成英文。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周偉信指,學術界不接受抄襲,若學生抄襲功課會被視作零分處理。(于港民攝)

因涉抄襲事件令鄭宇碩的政途大受影響,一度沉寂。

梁美芬(左)和其任職城大法律學院院長的王貴國(右),掌管城大法學院多年,其間曾多次鬧出教職員互相爭鬥風波。

梁美芬(前右二)是首位中大生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取錄讀法律,年輕時她穿着小背心、載耳環與四大護法之一許崇德(前左一)合照。

梁美芬出身中大政治系,前立法會議員黃宏發是其大學老師。

在大學同窗眼中,梁美芬曾是崇尚西方、思想開放的烈女。圖為年輕時她曾持槍擺chok樣姿勢。

愛國多年的梁美芬○八年直選立法會,在中聯辦支持下, 擊敗田北辰進身立法會。

○九年梁美芬辦事處開幕,中聯辦九龍工作部部長林武(左二)出席齊齊打鑼,擺明車馬力撐這位明日之星。(《蘋果日報》圖片 )

前亞視總裁封小平○四年成立「全民黨」, 梁美芬亦獲邀加入。

身為城大校董會主席的梁振英,愛國愛黨得路人皆知,教育界更曾誤會梁美芬是他的妹妹。 (李育明攝)

為參選,梁美芬曾邀請廣州滅鼠專家捉老鼠, 因而獲「鼠王芬」之稱。

○九年立法會草擬《家庭暴力條例》要涵蓋同志同居者,當時成為立法會議員不久的梁美芬,遇上記者在立法會訪問同志時,上前「加把口」,指自己沒歧視同志,但亦不應鼓吹。

身為大學教授,梁美芬在尖沙咀旺區豎立招牌,卻寫着「U and me」,被譏英文水平差。

上週三梁美芬的辦事處被淋漆油,下午火速有一群粉絲到立法會外舉牌送花支持,但粉絲個個遮面,唯一有露面的粉絲(紅圈)被網民起底是臨記。(網上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