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ler No.7
替補機制禍首 揭新左王梁美芬底牌

封面故事

向來自詡中港法律專家、捉鼠能手,又無黨無派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一句「選民應受懲罰」論,火速變成眾矢之的。 本刊最近收到政客爆料,指任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的梁美芬所著的法律書,涉抄襲港大法律學院陳弘毅教授論文,文章中無註明出處。學術界直言情況嚴重,對 教師或學生抄襲也是零容忍。 常被喻為隱形左派的梁美芬,原來並非隱形。她一直以來都是愛國中堅,八七年毅然走去北京人民大學讀法律,師從四大護法之一的許崇德,之後便一路受到國內扶 植,丈夫也是外交部法律專家,○三年七月一日,數十萬人上街反二十三條時,她則聯署撐二十三條立法,只是當時大家遺忘了她。


梁 美芬於二○○六年出版的著作《The Hong Kong Basic Law: Hybrid of Common Law and Chinese Law》(香港基本法,普通法及中國法的混合體),第五章提及臨時立法會合法性時(見新舊版本比較),在十一頁的文章中,有半頁涉嫌抄襲港大法律學院陳弘 毅教授的意見,沒有註明出處。 據知,梁遭別人投訴後,迅速「補鑊」,收回○六年版本及於○七年出更新版,補回出處。

求證即取消出席立會
本週一是立 法會告別日,梁美芬也在出席名單中,但當記者致電予梁,她知悉記者來意,欲向她求證抄襲疑雲時,即改口說未必會出席,語氣變得急速及不耐煩,企圖轉移記者 視線:「答咗無限咁多次!呢個唔係新聞!係舊聞!我已經處理過好多次(○六年版)。 出嘅時候已經有埋做咗更正嘅光碟。」她又稱,大學圖書館的紀錄亦有顯示連帶更正光碟,又指已推出修訂版本「補救」。根本沒有正面回應是否抄襲、為何抄襲的 問題。 不過,當記者前往大會堂公共圖書館查詢時,發現館中的○六年版本只有書本,並無梁所說的更正光碟,記者向圖書館管理員查問有關光碟,對方亦指書到時並無光 碟附帶,單憑○六年版本的書,難以知悉何處曾作修改更正,亦難以知道除大學的圖書館外,坊間或政府的圖書館借用者,是否看到已修改錯誤的光碟。 負責替梁美芬出書的出版社LexisNexis截稿前對事件未有回應。但記者再以顧客身份查詢,問○六年版的書是否有光碟或任何修改的附件,職員翻查資料 後回覆:「○六年嘅版本係無CD,出面買嘅都應該無。」至於為何大學圖書館的版本有光碟?職員表示不清楚。 多間大學圖書館的○六版本,的確如梁美芬所說附有光碟,但製作簡陋,光碟面更屬手寫,書面亦沒表明內附修改資料。 其實註明出處很易做,被問及為何要出更正光碟?梁美芬形容是「Technical Error(技術錯誤)」,「係編審出現咗問題,漏咗」。她稱已通知陳弘毅教授,說已作出更正,又說會作書面回應,更「吩咐」記者如實報導。其後,記者收 到梁美芬助手的來電及書面聲明,再次「吩咐」記者:「要俾你老總!」聲明內容尾段還特別加上一句:「本人並對一切不符事實的報導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 利。」 疑被抄襲的作者陳弘毅教授則向本刊說,梁美芬當年曾主動致電給他,表示收到投訴,並向他解釋出錯及道歉,「佢(梁美芬)有解釋番件事,出咗(○六年版本) 之後好快出咗個更正版本。我自己覺得無乜問題,佢都好早同我傾番呢個問題,我諗佢都係無心之失,呢啲學術著作,用好多註釋,有啲間中都有錯嘅。」 雖然陳教授已原諒梁美芬的「無心之失」,但學者指若涉及抄襲,即使是被抄者不追究,不論抄襲成分多少,也是不能容忍的犯錯。

新舊版比較

抄襲零容忍
香 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周偉信看過疑似抄襲的部分,表示單憑文本來看,梁美芬的確沒有引述屬陳弘毅的言論,但因她前文略有提及陳的其他法律意見,統一來看, 會較難定義是否構成抄襲,不過一定屬「不恰當」,未有在引用陳弘毅言論的部分列明出處。 除了陳弘毅,梁美芬在同一本書第十七章中,有約半版引述中國法律學者李章有關跨境法律的言論部分時,亦沒有列明註腳,到○七年新版時才列出,周偉信比較過 兩書,表示初版屬明顯技術性抄襲。 周坦言,學術界對抄襲的罪名看得很重,一旦學生被證實抄襲,該生的功課會視作零分處理,校方亦會召開紀律委員會,最嚴重者可被踢出校。至於教授涉嫌抄襲, 大學通常會由學系召開紀律委員會調查,「有時可能會係出版社未俾最後版本佢哋睇,然後就出街錯咗都唔定。如果個作者即刻收回書籍,或好快出番個新版本補 救,盡量將對被抄嘅人損害減至最低,對方又唔追究,咁都可能無事。」但他坦言,不小心出錯也是錯。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學法律系教授認為問題嚴重,認為○六年舊版本應全面回收,作者應再發表聲明及道歉。「(與被抄襲者是)朋友也不影響事件性質,唔理你哋 私人關係,唔俾資料來源、出處就係抄襲,人哋或者唔追究,咁係另一件事。」 城大回應指,校方十分重視學術誠信和操守,尊重知識產權,校方設既定程序處理涉及抄襲的個案,對於梁美芬的情況,校方表示當接獲投訴及有證據時會跟進。而 九四年入讀城大法學院的前學生代表季詩傑指,早前聽聞梁美芬著作涉抄襲,他和其他舊生十分關注,將一同去信跟進。

鄭宇碩涉抄襲 丟院長減薪
城 大政治學系講座教授鄭宇碩,原任人文及社會科學院院長,但九五年被揭發其著作及論文涉抄襲,事件由城大成立專家小組調查,其後校方認為罪名不成立,但指採 用他人材料而沒有足夠註明出處,是學術界不可接受,城大於是罰他降職至講座教授,罷免其院長職位,及免除其擔任行政工作兩年和減薪。原本活躍於政治界的鄭 宇碩,隨即沉寂,他曾任公民黨首任秘書長,去年更「出山」,出戰陳家洛爭黨主席職位,後無法勝出。有指當年鄭宇碩被降職後,飽受同僚白眼。

名校生共產路
這 宗風波,對於近年火速上位、獲「西環」(中聯辦)力保進入立法會的梁美芬來說,可說是麻煩事一件。最傳奇的,反而是這位本來激過長毛、反政府的學生代表, 在去完北京讀書後,竟突然頓悟,變成走「超級左」的共產之路。 六一年出世的梁美芬,是廣東肇慶人,她在荃灣福來邨長大,爸爸是土生土長港人,曾經在油麻地有店鋪,從事鐵器生意,一家七口全靠其父供養,惟梁父最後被 騙,欠下七十萬巨債,令一家生活陷入困難。 梁美芬就讀傳統名校聖保羅男女中學,是校內的高材生,她接受訪問時說,本打算入讀港大醫科,但最後於八二年選擇入讀中文大學,第一年讀英國文學,後轉往政 治及行政學系,其間更曾往美國賓夕凡尼亞州大學交流一年,看見「西方開放浪盪的一面」,當時正值中英為香港回歸展開談判,校內談論政治氣氛濃厚。她的中大 同學、現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說,梁當年很活躍參加學生會、學生報等組織,是很西化和激進的學生。

四大護法學生
梁 美芬八七年畢業,獲頒獎學金,可選擇往美國或法國留學,但她卻去北京人民大學修讀法律碩士,導師為基本法的四大護法之一許崇德,小護法黃振民是她的同學, 另師兄如高銘宣、趙秉志等,也成為內地司法界的重要人物。當時家人極力反對,力阻她「棄法取中」,但她堅持,認為法治的改革,可以改變國家的發展。梁美芬 更曾在訪問中說,在內地留學期間,每個學生每月只得四張「澡票」,每人平均每週才可沖涼一次,她往往因頂不順而踩單車往公共澡室洗澡,還憶述有一次因難忍 班上男同學體臭,嘔吐大作。 兩年在北京的學習和所見所聞,徹底改變了梁美芬日後的發展,她後來更與北京法律專家王貴國結婚,一家人每年都回國探親。八九年,她回港在《英文虎報》任記 者,曾親歷和採訪六四事件,六四後認為記者貢獻有限,決定投身法律界,在鄭耀宗任城大校長期間,與前立法會勞工界代表鄺志堅同一期加入城大,獲聘請為法學 院助理講師,後一直平步青雲,曾一度升至副院長之位,月入八至九萬,更得到何鴻燊、鄭家成等商人支持,成立中華法律網,提供中國法律翻譯服務,又提倡將最 高人民法院的判案,逐一翻譯成英文,讓外國法律專家明白中國建制,她更曾聲言賣掉房子,斥資將中國法律翻譯成英文。

送棺材俾校長
梁 美芬就讀中大時,曾是校內「搞事分子」,她於八六至八七年擔任聯合書院學生會會長,當年中大動議由四年制改成三年制,她大力反對,送棺材給校長馬臨,帶有 葬送教育之意。梁美芬曾在接受訪問時憶述,馬臨收到棺材翌日早上還請她飲茶,稱不介意她們表達意見,只怕社會對大學生有期望,擔心她們行為過激而影響社會 大眾對她們的評價。當時校長主張校園開放討論,送棺材後,她仍可獲發獎學金,沒受影響。

出入民建聯多次
北京留學及師 承大護法後,梁美芬已逐漸成為中國法制的維護者,就連政治觀點及言論,也與中方極為相近,昔日與校方抗爭、西化的她已起了變化及踏上政治之路。她曾說,在 九一年及九四年有人欲拉攏她從政,但自己當時忙着寫書,無暇從政,是獨立、無黨派人士。不過,翻查紀錄,梁美芬曾分別於九七年十月、○二年底兩次加入民建 聯、後又分別於九九年及○四年退黨,的的確確曾是民建聯的黨員。 於二○○四年,由前亞視總裁封小平、中銀高層盧重興、人大代表簡福飴等親中人士組成的「全民黨」,主張推行創新經濟產業,吸引大陸民企投資。梁美芬也獲邀 加入任創黨成員及常委。但該黨一直沒有任何實質運作,梁亦於二○○六年三月退出,繼續成為「無黨」人士。 過去多年,梁美芬的政治取態,其實與中方極為相近,如二○○三年七月一日,市民反對香港立法二十三條之際,她和當時為民建聯黨員、現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 長的蘇錦樑,以及基本法護法之一譚惠珠等親中人士,聯署登報支持二十三條立法。 由於成功漂紅,梁美芬於○八年立法會直選出選九龍西,也獲得中聯辦發功力撐,成功擊敗對手田北辰。擺到明幫梁美芬手的,除了中聯辦九龍工作部部長林武,九 龍社團聯會理事長高寶齡亦幫她拉線,將一班獨立建制派人士加入梁成立的西九新動力。 在選舉期間,亦曾有人質問梁是否共青團,但她當時未有回答,令不少人猜疑她與中方建立的關係,已非朝夕及非常穩固。記者本週一再次問她是否共產黨員,她沒 有回覆便收線。

大學憂赤化
為拉攏與內地關係,本港不少大學校長及高級教員近年紛紛被委任人大代表或政協。例如中大前校長劉遵義,擔任校長不久後,在○八年成為全國政協委員,被指與中方關係密切,他更被指曾任中央密使,勸說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不要訪港。 另外,理大前校長潘宗光、浸大前校長吳清輝及城大前校長張信剛,則成為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本港多間大學的講座教授亦成為人大或中科院院士等,令高教界擔心被赤化。

靠怪招上位
自從正式從政後,梁美芬奇招百出,○八年她出任九龍西區議員後,擔任地區組織「西九新動力」發言人,率先 從廣州請來「中國滅鼠大王」李鏡就來港治鼠患,在朗豪坊等食肆、旺角快富街一帶放置老鼠籠及黏鼠膠等,還自詡在一小時內捕獲十七隻平均身長約八吋的大鼠, 稱解決鼠患,她亦因而獲「鼠王芬」的花名。 雖然她曾留學及出身名校,但其中英文水平卻經常「露底」。如她早年在旺區尖沙咀街頭的廣告招牌,被踢爆英文奇差,竟然寫道「尋求共識 一切從誠意開始 U and me feel the same」,而非用「U and I」,文法上出錯,被嘲笑水平差。 除英文外,梁美芬就連中文典故也引述錯誤,貽笑大方。今年五月,幾位立法會議員牽頭成立「大舜政策研究中心」智庫,由何鍾泰擔任主席,而身為研究中心常務 副主席的梁美芬,向傳媒解釋為何以「大舜」為名時,稱「我第一個項目係同水質有關,用現代化方法改善香港水質……大禹就治水,佢嘅Daddy(爸爸)係大 舜」,甚至說「就算唔係讀中史,細路仔都會識」。根據史載,禹的父親是鯀,鯀治水失敗,為舜帝所殺,舜帝再命禹承父業治水,舜因禹治水有功而禪讓帝位給 他,世人稱道的禪讓典範,結果被誤說成世襲。

不知劏房疾苦
幼時出身貧窮的她,近年卻變得不吃人間煙火。如深水埗出現 「棺材房」的劏房,租客只有儼如「棺材」般大的活動空間,呎租高達三百元,梁美芬最近就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表示擔心棺材房的租戶被騙,「我以前都住過 海景酒店,都係一萬蚊一個月,有成百幾呎,點解棺材房每呎要三百蚊,佢哋係唔係俾人呃?」遭網民狠批她無知及不了解民間疾苦。 直至最近,梁美芬評論替補機制時連番抽水,惹來公憤。她當初提出私人草案,限制辭職的人再參選,可謂替補機制的禍首,但她在政府宣布押後替補機制作諮詢 後,急急派發單張,竟表示自己成功爭取支持押後,惹來坊間反感。其後在接受電視訪問時發表「懲罰論」,「選民應該知道投票俾邊一樣嘅人,啲人會唔會中途辭 職玩嘢;如果佢係辭職玩嘢,個位俾另一個人呢,咁選民同佢一齊受懲罰呢,我覺得應該係說得通。」令各界嘩然,逼得她其後收回言論及道歉補鑊。雖然鼠王芬蝦 碌百出,但在黨的支持下,依然屹立不倒,成為新左王。

臨記粉絲聲援
上週三人民力量發起圍堵立法會首天,近期言行相當 「惹火」的梁美芬,其辦事處遭淋漆油。不過,同日下午,一班聲稱是梁美芬粉絲者,去到立法會外舉牌及獻花以示支持,相片中的粉絲均以紙牌掩面,唯一有露面 的印巴籍粉絲,被網民發現是特約演員,名叫Ricky Chan,任職髮型師十多年,曾在電影《機動部隊-伙伴》擔任特約演員。他曾向記者表示不認識梁美芬,亦未登記做選民,但就聲稱當日並沒收錢當臨記,只是 在朋友介紹下出席撐場活動,希望梁美芬可為南亞裔人士爭取權益。有網民質疑,事件是否自編自導自演的政治show。


梁美芬知道本刊欲報導抄襲事件,回覆時已有「聲勢」,表明保留追究法律責任。


港大法學院教授陳弘毅說,梁美芬出書後已向他解釋及道歉,不打算追究。(于港民攝)


○六年舊版 ○六年版本中第67頁,其中近半版引述陳弘毅教授有關臨時立法會(PLC)言論,並沒有用引號或註腳,惹起抄襲之嫌。


○七年新版 ○七年的修訂版本(Revised Edition),同一段文字才補回是引述陳弘毅(Albert Chen)的言論,並在註腳加上補回出處。


梁美芬是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與任職城大法學院院長的王貴國「夫妻檔」。


梁美芬在中國人民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及博士,九十年代初提倡將內地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翻譯成英文。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周偉信指,學術界不接受抄襲,若學生抄襲功課會被視作零分處理。(于港民攝)


因涉抄襲事件令鄭宇碩的政途大受影響,一度沉寂。


梁美芬(左)和其任職城大法律學院院長的王貴國(右),掌管城大法學院多年,其間曾多次鬧出教職員互相爭鬥風波。


梁美芬(前右二)是首位中大生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取錄讀法律,年輕時她穿着小背心、載耳環與四大護法之一許崇德(前左一)合照。


梁美芬出身中大政治系,前立法會議員黃宏發是其大學老師。


在大學同窗眼中,梁美芬曾是崇尚西方、思想開放的烈女。圖為年輕時她曾持槍擺chok樣姿勢。


愛國多年的梁美芬○八年直選立法會,在中聯辦支持下, 擊敗田北辰進身立法會。


○九年梁美芬辦事處開幕,中聯辦九龍工作部部長林武(左二)出席齊齊打鑼,擺明車馬力撐這位明日之星。(《蘋果日報》圖片 )


前亞視總裁封小平○四年成立「全民黨」, 梁美芬亦獲邀加入。


身為城大校董會主席的梁振英,愛國愛黨得路人皆知,教育界更曾誤會梁美芬是他的妹妹。 (李育明攝)


為參選,梁美芬曾邀請廣州滅鼠專家捉老鼠, 因而獲「鼠王芬」之稱。


○九年立法會草擬《家庭暴力條例》要涵蓋同志同居者,當時成為立法會議員不久的梁美芬,遇上記者在立法會訪問同志時,上前「加把口」,指自己沒歧視同志,但亦不應鼓吹。


身為大學教授,梁美芬在尖沙咀旺區豎立招牌,卻寫着「U and me」,被譏英文水平差。


上週三梁美芬的辦事處被淋漆油,下午火速有一群粉絲到立法會外舉牌送花支持,但粉絲個個遮面,唯一有露面的粉絲(紅圈)被網民起底是臨記。(網上圖片)

香港知識社會的臨界點﹕尊重知識、尊重邏輯、尊重理性、尊重選民 ──年青學人促請政府收回「敗者替補」方案

香港知識社會的臨界點﹕尊重知識、尊重邏輯、尊重理性、尊重選民
──年青學人促請政府收回「敗者替補」方案

我們是一群在生於香港、長於香港的年輕學術工作者,在不同院校接受教育,
或從事研究及教育工作。我們的訓練來自不同學科,在社會參與不同團體,但
都相信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教導學生,都應該重視最基本的理性思考、邏輯思
辯和知識傳承。社會必須對這些核心價值作基本尊重,否則,香港累積多年的
政治制度、社會倫理和文化規範,均會失去國際、內地甚至港人長久已來的信
任。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推出的立法會議席替補機制條例草案,預計將於本年度的立
法會會期內通過,由推出至通過不足三個月,並不設諮詢。政府以杜絕「變相
公投」為由,建議若有立法會議員因辭職、生病或死亡等原因出缺,議席會由
選舉時獲得最大餘額票數的落敗候選人填補。如果候補者有相同票數,則以抽
籤決定。

我們對「變相公投」、香港民主進程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各有不同意見,立場時
有相左。但是,我們一致認為﹕

1.「敗者替補」有違最基本的選舉理論、民主理論與比較政治理論。它把比例
代表、民意、授權等概念完全扭曲,為世界各地民主與非民主政體所未見。若
草案言之成理,則香港固有的政治傳統,以及國際學界認可和承傳多年的知識
基礎和信念,均會被全部推翻﹔

2.政府列舉的「外國例子」明顯屬偷換概念,也是對相關學科及知識的根本
藐視。該外國例子並非「敗者替補」,而是來自同一授權名單的替補。如此論
證,對下一代的求學觀念及香港作為知識型城市的國際形象,均有極負面的影
響﹔

3.政府拒絕設立諮詢期的決定不但不尊重民意,理據亦有違根本邏輯思辯。政
府以「變相公投」投票率低為由,指「敗者替補」獲廣泛民意支持、毫無修訂
空間,因而拒絕設立諮詢期,假如上述邏輯成立,日後所有諮詢均屬多餘,並
變相鼓勵研究員隨意演繹及騎劫民意的不當學風,日後亦更難以學術研究掌握
民意﹔

4.政府陳述的理據令社會越來越輕視制度建構,破壞議會和社會通過協商達到
共識、尊重不同意見的理性傳統。政府以目前敗者替補方案受益人多為泛民主
派候選人為由,作為社會應接受方案的理由,除了是對「政制」與「政治」的
根本混淆,更牽頭強化了所謂「泛民」與「建制派」的對立,鼓勵下一代不再
重視制度的建立﹔

5.草案建議及目前政府的諮詢過程和態度,並未體現對法治的應有尊重。草案

是否與《基本法》及《人權法》確保港人可以自由選出民意代表的權利相符,
更可能引發更多濫用機制的情況,為必須嚴肅認真討論的課題,不可能連基本
諮詢過程也不賦予。

基於上述原因,我們擔心「敗者替補」方案的通過,將是香港偏離知識型社會
的臨界點,令社會不再重視程序公義、理論建構、邏輯理性等香港學界一直以
來的核心信念,為下一代帶來「權力可以凌駕一切常識」的不良影響。我們懇
請政府回頭是岸,立刻撤回「敗者替補」方案,並對相關提案認真諮詢各界意
見。

發起人:

沈旭暉博士(教育學院文理書院副教授)
林輝先生(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碩士)
黃培烽先生(英國伯明翰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生)
孔誥烽博士(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李達寧先生(中文大學社會學系碩士)
梁啟智博士(中文大學通識教育部領袖培育課程副主任)
李祖喬先生 (新加坡國立大學亞洲文化研究博士生)

針鋒相對 激辯大學男女同宿 - 信報財經新聞

針鋒相對 激辯大學男女同宿 - 信報財經新聞 2011年5月14日

陳:陳竟明教授(舍監)劉:劉璧嘉(倡議者)

李:李志榮(記者)  羅:羅恩賜(倡議者)

倡議者:何以學生情慾要受管?

陳竟明:的確有人覺得需要管﹗

近日,中大學生悄悄發起的「直視大學生性慾、奪回宿舍性空間」運動,赤裸裸的文字,訴說大學生的疑惑。他們所倡議的論點涉獵多個範疇,由「鴛鴦蛇」合法化到重視性小眾的權益,繁複得要數場辯論才能梳理他們的觀點。

不過,提起「性慾」、「性空間」,一切都變得簡單。坊間的輿論,可概括用一篇連經轉載的博客文章來作例。《異性同宿,可恥!可悲!》一文提到:「開放異性同宿豈不把宿舍成為汗精傳播的媒介(性病傳播的媒介)?宿舍淪為性解放的輔助工具?」

簡 約易明,方便快捷,男女同宿就是大學生縱慾的藉口,這是一眾家長納稅人所擔憂事:他們繳納的款項是用來資助學生們魚水之歡!?記者一笑置之,如果運動的宗 旨是這樣簡單,叫這班學生通通退學好了。持「可悲、可恥」之類論點的人士,或者應該看看以下討論,甚至乎上來討論一番,釐清中大生提倡的,是淫穢之事,還 是一種意識形態之改進,人文的進步?

這次對話邀來學生運動發起人劉璧嘉和羅恩賜,以及中大逸夫書院第二學生宿舍舍監陳竟明教授。記者參與其中,了解男男、女女、男女同宿所帶來的優劣、論據和問題。

劉:性如果建基於「願意」、有主體性的層面上,它不是一件「不道德」的事,甚至乎,它和道德無關的事情。所以我們提出性別友善的宿舍的問題。我們認為男女同宿不是道德的問題,是性/別的問題。

例如跨性別、同性戀或雙性戀者,跟同性相處未必是自在的事,反而他們會覺得和異性相處更舒服。我們渴望書院能照顧這班少數人的需要。一刀切的做法很不人道、沒有人性。而我們提倡的「性別友善」宿舍不單指男女同宿,還包括男男同宿、女女同宿,起碼能給予同學有選擇的機會。

羅:我們可看看現在的校政,裏面有一些性別歧視的元素,例如它無視同性戀的存在。同時我們亦可以說校政歧視異性戀,為什麼同性就能「屈蛇」,異性就不能?

劉:或許應是一種壓迫,而不是歧視。

陳:大學沒考慮到這班人。因大學的資源不足,尤其是當下宿位數量不足已屆嚴峻地步。三三四開始後,兩個制度的學生一起在中大讀書,安排宿位更有一定困難。

不 過,讓同學選擇住宿環境,在外國十分普遍。就像我在加拿大讀書的年代,當地有男女校,但亦有分開男宿或女宿。學生升讀大學,就多了不同的住宿選擇,例如公 寓(apartment),大家共用一個廚房或廁所,但有各自的房間,即如中大的研究生宿舍。這類公寓式宿舍亦分男女宿,但對異性的進出沒有太大的管制。 中大情況是怎樣的?眼下一些希望和男女朋友或男男、女女同志共住的人,會往中大以外的地方租住賓館、村屋,而非住在正式宿舍。一直以來我們都沒聽過同學有 這樣的訴求,而去處理這個問題。

中大沒有太多的公寓宿舍,如果同學有這樣的需要,可考慮申請每間宿舍的職員宿位。近年,政府不鼓勵大學有太多這類的職員宿位,我們通常會租出予訪問學人居住,如果同學有需要男女同住,亦可租用。

李:那性小眾人士為什麼未曾發聲申訴?是他們沒有這個需要?還是不能發聲?

劉:這種無視在某程度上是一種歧視,校方沒有提出這種宿規,會嚇怕同性戀者,他們會覺得既然宿規沒有替自己着想,甚至是存有不友善的態度,為什麼他們仍要住在這裏呢?他們走另一條路,未必是自願、開心的,他們其實被剝奪住宿舍的權利。

陳:這次才是我第一次知道學生有特別需要,但如果有需要學生可以申請特別的空間。始終「性」在宿舍環境裏並非優先議題。從來院方制定宿舍活動都沒考慮學生的「性需要」,宿舍的設立只有兩個目標,提供宿位給予住在遠離學校地區的學生,以及提供非形式教育。

劉:「性/別教育」從來都應是非形式教育的一部分,這個題目在外國很常見。一個如斯國際性的話題,為什麼未能在宿舍裏面探討?為什麼現在的宿舍要將它隔離?

二、我不喜歡就可趕你走?

李:坊間的焦點都集中在「性需要」一字上,輿論都認為你們這次行動是為了讓學生能在學校解決性需要,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理解?

陳: 現在沒有學生申請男女同宿宿舍,是因大學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除了因為沒有人提出,還有「性」這個問題在宿舍裏從來都不是主要議題。另外,我們聽到站在另一 立場的意見,例如有家長會投訴學生住宿樓層有異性學生出現,他們會寫信予院長投訴舍監監管不力。甚至乎,投訴的不只是學生和家長,有樓層導師(Hall tutor)會提出,異性的出沒存在很大問題,有的投訴情侶做愛聲浪太大。

宿舍本是一處很自由的地方,但你的自由不應對其他人構成不方便。

劉:我覺得所謂的「需要」不單指「做愛的需要」,它還包括與舒服的人相處、性別友善的需要等。性需要只佔當中微乎其微的分量。但就算學生有性需要,也沒甚問題,可以成為支持論點。我再重申一次,我認為自願的性交非不道德的事。它和溝通需要、飲食需要都是同一種東西。我喜歡食榴槤,跟我想和男人做愛沒有兩樣。

羅:大學鼓勵我們討論國家大事,但討論到深夜便不行。

陳:那同學可以選擇到宿舍樓下的公共空間討論。

羅:既然討論國家大事不是問題,為什麼同性可以在房間討論,而異性就要移遷樓下,才可以繼續討論?

陳:就是因為有其他人覺得不舒服。就算同房同意,隔離房間的同學不高興嘛。例如女生晚上洗澡完,看見有男生走過,她感到沒有安全感,就要投訴。

我完全明白你的想法,亦同意你的想法,但現實是香港某程度上仍是一個較保守的社會。

劉:喜歡與否不應是一個原因,例如我不喜歡見到你,就要制定宿規,你要在我面前消失,這是完全不合理的。

陳:但這是安全感的問題,有女同學覺得夜晚這樓層屬於她們,會不願意看見有男同學在這裏出現。

劉:就算拿宿規出來談,裏面我也看不到有異性在宿舍有什麼問題。宿舍已經說明樓層走廊、樓梯是公共空間,就算房間也不是私人空間,因為「打蛇」時樓層導師可以隨便內進。同學也不應在公共空間穿得太少吧。

陳:你可以這樣爭辯,但同學始終會覺得不舒服。

劉:文化會變的。你經常說香港家長保守內地學生保守,但這個文化是會變的。改變文化靠制度推行,例如同學認為有「異性蛇」在晚間出現令她們沒有安全感,但同學總不會在酒店的走廊穿睡衣通處走吧。

三、大學改變制度,主導社會文化?

李:傳媒對此運動的第一個反應,便是大學生經常做愛。你們覺得這是否為香港整體道德所不容呢?

劉:當然不是!

陳:在香港這個社會,是。我都覺得這不應是禁忌,但我做愛也不敢跟其他人說。

劉: 這是打稻草人的行為,因為我們沒有說要公然做愛,如果隔離房做愛太大聲,你便當聲浪過大、發出噪音個案般處理,就像隔離鄰舍有人打麻雀,破壞安寧,騷擾別 人睡覺,你也是叫他們降低聲浪。為什麼做愛就是邪惡之事,讓人感到異常害怕?然後校方就禁止做愛,順便禁止「鴛鴦蛇」,如果按這個思維,校方應禁止學生聽 音樂。這本來就是噪音問題,校方不應以「做愛」為罪名。

李:其中最有爭議性的宿規,是「不作有傷風化之事」一例。何謂「有傷風化」。

陳:沒有說做愛便有傷風化,我之前也說,你的自由需要不妨礙別人的自由。若有學生投訴,舍監和樓層導師也要去正視這個問題。所以並非簡單的當作「噪音」問題便可處理。有些同學甚至乎會有疑慮,這間宿舍是否「無皇管」,舍監監管不力?

劉:為什麼學生的情慾要人管?

陳:的確有學生覺得需要管!

劉: 這是一個現況,但你無評論到他們對與錯。大學生也是成人,就算不是情慾需要,也有和異性、性/別身份同住的需要。你也說過,你的自由不應妨礙別人的自由, 那我們來探討究竟是誰影響誰。我們拿兩邊的理據來比較,他們的理據是看見異性晚上在自己樓層出現礙眼,但我們是受到性壓迫,而你竟然以「礙眼」來控訴我們 的壓迫。

女士沒有安全感,是因為宿規帶出很多潛規則,宿生期望宿舍會執行出來,但宿舍沒有執行出來。我們梳理「安全感」,其實是來自這裏。

陳:在執行上,我們能否通過這條例?往往這提案到了宿舍委員會,便不能通過。因為有些老師、同學仍抱有反對的想法:家長的投訴、學生的抱怨,這一關很難過,而且委員未能明白劉璧嘉同學的想法。

李:現在好像有兩個看法,一是社會未接受到,學校很難作出改變;而同學則覺得應該由大學主導整個文化的改變。那究竟是大學制度先行?還是社會文化先行?

羅:其實是前者,大家先前也說過,制度令到希望延長異性探訪時間以及需要「屈鴛鴦蛇」的人不敢出聲。因為在這個制度他們做錯事。我們發聲並非只有我們兩個人有訴求,而是透過日常觀察,發現有一班人有這個需要,而理論上是合理。我們正在凝聚一把聲音。

陳:我會想像得到,宿規改變必須源自學生聯署。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學生的提案,由你們告訴宿舍管理委員會同學的訴求……他們有足夠聲音去讓書院聽到他們的聲音,若能多做一點準備工作,例如爭取更多學生支持,聯合研究生等,相信效果更大。

劉:我覺得這是知識分子的責任……

陳:有老師說面對學生訴求如乘校巴,過了三年,就會有新學生來到,有新的訴求。校政的保守有時令人窒息,但現況就是大學不會主動去做事。

羅:我們從來都沒有想過大學會做到什麼,但過程中我們都覺得大學夾在社會和學生中間。

後記

是命運改變知識?還是知識改變命運?在一個保守的社會,能否看破「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女仔實有損失」的迷思?

陳 竟明教授對社會是否接受男女同宿,甚至乎是大學對性小眾權益的關注,略表悲觀,認為學生們的提議大可能被群眾壓力和社會規範所壓扁撕破。當然,劉和羅兩位 同學關心原則性問題,以邏輯思考社會不公,挑戰道德底線。這裏帶出一個問題,家長壓力固然令學校有所制肘,但大學本身應否自發改變一些制度,反過來教育社 會,包括家長們。用知識,改變社會命運,添置一些更公義社會規範。

當然,說到公義,究竟有多少人至今仍重視呢?至少為了尋根究底,辨別誰是誰非而咀嚼對話中每一字,以至看到這一句的人,我想,已經所餘無幾。

香港政改是否很激?

香港過渡期研究計劃六月報告全文:http://www.hktp.org/list/before_legco_votes_on_const.pdf

上星期消息人士跟研究計劃的Michael DeGloyer會面時,他對研究結果非常憂慮,皆因確有74%人要求政制有進步,另外是有3%人支持用激進行動(radical action)。

而 且這不是個別的情況,香港過渡期研究計劃前數份報告已顯示,被視為「激進」的社民連,在18-30歲的年輕人間的支持度不斷上升,而溫和民主派 的卻沒有減少!建制派的支持亦只集中於39-75歲那部分。
Michael DeGloyer預期,學生已極度憤怒(extremely angry)並在動亂的邊緣(brink of turmoil),結果非常震驚。

簡而明之,Michael DeGloyer是首次挑明,他擔心在未有社會的共識,設計出一個公眾會支持的方案,就是公眾接受要政制有所改進,強行通過的話,那3%支持激進行動,包 括絕食、包圍政府總部等行動的30歲以下,60歲以上的人士,會將香港推向動亂的邊緣,嚴重影響香港的前途。3%,有一萬人出來就出事

行政摘要中譯
Distinguishing between support for the reform package as proposed and acceptance of the government’s proposals is crucial. While more accept the government’s reform package, a majority do not support it.

我們必須要分辨清楚,支持現 時(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跟接受政府的方案是兩回事。主流民意並不支持政府的政改方案,縱然更多人選擇接受 

A majority does not accept it though the proportion accepting is larger than support. A majority do NOT support pan-democrats rejecting the plan, however.

主流民意並不接受政改方案,儘管接受方案的市民比支持方案的為多。值得注意的是: 主流民意並不支持泛民否決政改方案。

A majority DO support compromise, by 3 to 1 in favor of compromise from pan-democrats. About three out of four agree that gradual reform is better than no progress at all. A strong majority wants progress toward democracy.

主流民意支持妥協:在三個市民之中,就有一名市民希望泛民作出妥協。亦約有74%市民同意,循序漸進改革總比毫無進展來得好。有極大部分市民希望香港逐步邁向民主。

A strong majority oppose radical protest. But the government’s package, as currently structured, does NOT command majority backing. It provoke strong reaction in a significant minority.

極大多數市民反對抗爭行為。但根據政府現時的政改方案,它並不要求主流民意支持。此引起了明顯少數市民的激烈反應。

Over 150,000 persons, mainly men under 30 and over 60, strongly support taking radical action to protest the government’s reform plan, “including hunger strikes and blocking government offices.”

超過15萬名市民(大部分為30歲以下或60歲以上)強烈支持以激烈抗爭行為以反對政府政改方案,當中所指的激烈抗爭行為包括絕食及包圍政府總部。


There is a very real threat to the stability, harmony, and prosperity of Hong Kong if those who are discontent take their frustrations with the present governance system - seen by a large majority of all as unfair - to the extent a significant number now strongly support.

已有具代表性數目市民,認為現時管治制度不公平,他們將衝擊香港穩定、和諧及 繁榮。

It is of crucial importance for leaders of Hong Kong - in the government, in the pro-government parties and in parties in opposition - to find a way toward strengthening bare acceptance of the reform package into strong majority support for reform.

香港的領袖們,包括政府、親政府政 黨及反對派,必須尋求共識,將一個勉強能被接受的政改方案,修訂成有廣泛支持的方案。

The research in this report shows several ways in which that support may be obtained, with options from promises to abolish 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 in future to moves to abolish appointees to the District Councils (a move not requiring a constitutionally mandated 60 percents of Legco vote).

本 研究指出有數個方法修訂政改方案,以取得普遍支持:承諾取消功能界別、取消區議會委任制(無需取得憲法規定之立法會三分二支持即可進行)

Even a shift back to the 2005 proposal to include all elected District Council members on the Chief Executive Election Committee shifts support to a minimum of 52 percent in favor (excluding Don’t Know responses).

甚 至退回2005年方案,所有民選區議員成為特首選舉委員會委員,亦有52%支持(撇除「不知道」回應者)

That the FCs must be reformed or that promises must be made about the nature of FC reform is clear: 59 percent oppose leaving the FCs unchanged. Barely a third approve even in principle of leaving them untouched in 2012. The current package will fail to pass Legco without change.

功能界別必須改革, 或承諾改革功能界別的訴求亦非常明確:59%反對功能界別完封不動保留,僅三分一贊成在2012年功能界別不作改革。如不修訂現方案,必不能在立法會獲得 通過。

There are several changes to the current proposals which shift support to a majority, some very minor and others not even requiring an amendment to the Basic Law (such as abolishing appointees to the District Councils).

以下數個修訂可令政改方案獲多數支持,部分修訂亦不涉及修改基本法,如取消區議會 委任制。

One change, putting all 405 elected DC member onto the Chief Executive Election Committee, was part of the 2005 package. The two charts below summarize the effects of each option.

其中一個是如2005年政改方 案,將所有405名民選區議會成員加入特首選舉委員會,下圖總結了各修訂(對支持政改)有何影響

The first chart includes those who responded Don’t Know as well as those who support the reform package, if the indicated change is made. It shows the “best case” effect while the second chart excludes the Don’t Know respondents, showing the “worst case” effect.

第一張圖包括表示「不知道」及修訂後會支持政改的被訪者,可視為最 佳情況;第二張圖不包括表示「不知道」的被訪者,可視為最差情況。

結果… 都係廢功能組別(59%)、廢公司票(54%)、民選區議員入選委會(53%)
廢區議員委任制(52%)、六個區議員互選功能界別(51%)、
功 能組別「新九組」式擴至400000票(38%)、增加功能界別投票人數(34%)

報告同時指出,5成半要求2012雙普選,5成半認為 應廢除功能組別等等

關於激進示威部分:

Chart/Table 9 above shows overwhelming disagreement with strong protest. However, 13 percent of the adults in Hong Kong over age 18 amounts to over 700,000 adults who support strong protests. And the 3 percent who strongly agree with such protests is over 150,000 persons who might be characterized as extreme supporters of strong action.

表9顯示絕大多數人反對激進示威,但有13%即700,000的18歲以上的市民支持此類行動。其中更有 3%即150,000人強烈支持激進示威,或可被歸類為忠實行動派。

Hunger strike and blocking government buildings certainly has the potential to trigger violence or a series of tit for tat responses between police and demonstrators that could spiral out of control. The Star Ferry riots of 1966 began with hunger strikes. Still more concerning are the age distributors of those who support such strong protests, as shown in Chart/Table 10.

絕食及 圍堵政府建築物可以挑起暴力行為,或令警方及示威者間出現以牙還牙的相互博奕,最終場面失控。1966年的天星碼頭暴動事件正是源於絕食。更令人關注的是 支持激進示威的年齡分佈。

As revealed in the Hong Kong Transition Project report, “Protect and Post-80s Youth” (released in March 2010) http://www.hktp.org/list/protest_and_post_80s_youths.pdf, previously those under age 30 and over 60 had been the less restive and less dissatisfied than other groups. Protest and dissatisfaction was predominantly a “middle age” phenomenon.

上一份香港過渡期研究計劃報告 “Protect and Post-80s Youth” (於2010年3月發表)顯示30歲以下,60歲以上人士其實是比其他年齡組別較少不滿及反抗,示威及不滿等是一個「中年」現象。

However, since January 2010 young people under 30 and now, older people over 60 have become less accepting of the status quo.

但2010年1月之後,30歲以下的年輕 人及60歲以上的老人愈來愈不滿現狀。

A higher proportion of those under 30 and over 60 “strong support” hunger strikes and blocking government offices than those in their 40s and 50s. The highest level are among teenagers and those over 60. As the earlier report showed, these are the age groups most feeling the effect of the economic squeeze following the Great Recession of 2008-2009.

30歲以下的年輕人及60歲以上的老人,比40及50歲的人更為支持絕食及圍堵政府建築 物等激進行為,特別是年輕人及60歲以上一群。上一份報告指出,他們是受2008-2009年經濟衰退最大影響的一群。

This report shows those in their 30s (predominately early 30s) are also disaffected enough to support strong, even dangerous, action, with “strongly agree” to such actions highest among those in their 30s and over 60.

是次報告顯示30多歲(特別是35歲前)的人亦非常不滿,轉而支持激進,甚至是激烈的行動,比例是在30-39歲及60 歲以上年輕組別中最多的。

Table 11 shows that far more males strongly agree with this sort of action than females. It is, of course, male who tend to be the most confrontative and willing to engage in violence.

表 11顯示男性比女性更支持激進行動,因男性更趨向對抗性行為及訴諸暴力。

星島日報
A18 | 每日雜誌 2009-10-13

上周三「o靚模」周秀娜出席科大的「知識無限」講座,被嘉賓兼講座主持———嶺大文化研究系副教授李小良問到「口啞啞」,事後被封為「模知女神」,被批評「無腦」、「九唔搭八」。但同時,學者李小良亦被網民炮轟,指他故意扮「高深」兼用英文,令僅得中五學歷的周秀娜「露底」,讓這場學術講座更添話題性。但學術界卻為李小良大平反,指他平日說話也「很概念化」,且在大學講座裏用學術用語無可厚非,重點是帶出討論空間,讓年輕人反思。

本報記者

正當學生、周秀娜fans、網民仍熱烈討論嶺大文化研究系副教授李小良,是否故意「扮深奧」、「好學術」來刁難周秀娜,令其醜態畢現時,一班學術及文化界人士卻為李小良作出平反。

並非刻意要人「露底」 。

港大比較文學系助理教授司徒薇,更為李小良被「擺上台」呼冤,「他因為跟科大教授是好朋友,才答允主持講座,是『不可為而為之』,因為討論潮流文化、分析觀念,好難用簡單的對話、講幾句就做到,加上講座的觀眾是一班理科為主的學生,在這麼大的演講廳、這麼大班學生前,好難做到小組討論的效果。在跟周秀娜對談前,李小良曾從文化研究角度分析o靚模文化,但那時唔少學生睡覺、吹水,錯過一些基本概念,到學生發問時,就難有較好發揮,亦較難吸收李教授在對談時想帶出讓學生反省的問題。」

熟悉李小良的她不諱言,李本身是一個習慣用學術語言的人,令講座出現「三方」語言不能溝通的情況,「李小良平日說話也習慣conceptual(概念化),有時就算講笑,也只有幾個人聽得懂,他跟屋企人食飯也如此,絕不是有心刁難周秀娜,也非故意用學術性字眼令她『露底』,只是講慣文言,好難轉白話,令李小良、周秀娜、學生同時講三種不同語言。而且,我覺得有些問題周秀娜是明白的,只是她太投入於o靚模的角色定型,才說唔明。」她認為,科大適宜找一個「主持人」來協調學者、周秀娜和學生間的互動,而不應由學者本身去擔當主持人,「甚至鍾意睇o靚模的所謂『麻甩佬』,是否也應該上台參與討論,才更有效地研究o 靚模現象,而不單單是學者和o靚模的對話呢?」

馬家輝: 教授問題不深奧

資深文化及傳媒人馬家輝也認為,李小良教授的問題並不深奧,只是用非一般人理解的表達方式,「他問周秀娜有無衝動及慾望梳理自己,其實只是問有無興趣反省自己生命的經驗,在一個學術講座上,學者以書面語發問或討論觀點是正常現象,不代表問題本身有何不妥。」

他又指,外界針對李用詞深奧,但在講座上,李與周同樣是嘉賓身分,各自可用自己的語言發表意見,「這是一場對談,不是訪問,理論上雙方都無責任要在用詞中遷就對方!講座的原意是鼓勵學生思考及發問,周秀娜遇到不明白的問題,也會反問李教授,李亦嘗試解釋,這過程對在場學生或周來說,已是一種教育。」

土生土長有多部著作

嶺大文化研究系助理講師葉蔭聰亦說,兩個生活圈子不同的人,不能完全溝通屬正常,講座能成功掀起討論是好事,「學術界和流行文化界過去互動不多,溝通上不暢順,是好少事,講座本身不是要達到某個水平才叫成功,只要帶出討論空間。像嶺大也曾邀請黃耀明講香港流行曲,學術界也未必完全明白娛樂界的運作,相反亦然,就是這樣更要互相認識。」


然而,亦有學者認為「李周配」是不恰當的安排。浸大社會學系助理教授黃潔梅坦言,對談活動的嘉賓應來自相同層次,否則二人連溝通也有問題,更遑論在對談中帶出探討的訊息。

土生土長的李小良,是港大文學士及哲學碩士,美國麻省大學安城分校比較文學博士、布朗大學喬科夫斯基博士後研究,曾任教於科大人文學部。因早年習西洋長笛,曾參與香港交響樂團演出,故他的研究興趣也與音樂扯上關係,特別擅長戲曲,曾研究性別政治與戲曲、後殖民批評,還有香港普及文化、動作電影,曾出版《中國戲曲的性別易服》、《香港接合:動作電影中的跨國想像》及《否想香港》等編著作品。

曾研究周星馳現象
其他發表過的論文包括功夫片、歌舞電影、戲曲改編、武旦戲、香港流行小說、中西比較文學等課題。現時在大學裏,則教授普及文化及跟音樂、電影有關的文化研究課程。葉蔭聰說,李小良除專長戲曲和表演藝術,亦研究港產動作電影、周星馳現象等。

學生心目中是「超學術」

在學生心目中,李小良又是一位怎樣的學者?在嶺大修畢文化研究碩士課程,曾是李小良學生的Yuki(化名)坦言,李沒有架子,稱得上平易近人,上課時鼓勵學生反思社會現象,亦喜歡用活生生的例子教學,如邀請不同界別人士在課堂討論,「他曾邀請MC仁(被譽為香港HipHop教父) 來課堂講HipHop起源,探討HipHop文化在香港產生的現象,如何衍生出粗口歌……」她認為,文化研究本身是鼓勵人反思,要有自己的理念,李對周發問的問題具爭議性,亦無可厚非。

在嶺大文化研究系畢業的周同學則說,李教授在學生心目中是「超學術」的,「他上堂好嚴謹,學生要備課,不能hea,但就一定學到o野,他說話很學術,不是很親民,亦不算風趣,但有時好感性,試過上堂提到「六四」,突然喊出來,是很『學者』的學者。」不過,就近日掀起的風風雨雨,「主角」李小良本人則表示不回應。

是晚科大解構周秀娜現象

早就說了會學術得有如上課 … PowerPoint將會上載,
並於本星期日《星期日明報》刊登。

關於演講被指太深或難明,小良回覆其中一個原因,
是基於娛樂媒體在此事的報導及操作將題目扭曲,
必須將整個事件以「硬橋馬」方式(”hard” way)
保留在學術研究層面中,
以免主辦單位再被扯去道德批判的戰場。

小良強調, 問題不在於是情色或色情的表現,
而是情色的文本一直存在,
只是我們的教育,以至主流研究中國文學的論述中,
一直規避「高雅」或 「文學」中情色的描寫及部分,
及至《西廂記》等文本,就向這種論述打一大巴掌,
「名作」一樣可以有情色。
而當世人不察問題安在,同時指摘流行文化過於情色,
這方是吊詭之處。

-  以下由同學Jason提供

沒有想過,呢個想法咁快有人講緊,本來想星期一見到李博士本人再寫嘅。

作為李氏的學生,本來有機會出席這個活動,但因時間太早,而又借唔到長鏡頭的關係,最後也沒有參與。就我們所知,這的確是個學術的活動,而李氏亦曾向主辦單位再三要求在「周秀娜」三個字上要加上括號,因為現意是討論概念上的「周秀娜」,代表了香港人對o靚模現象這概念上的理解或詮釋上的那個「周秀娜」,而不是周秀娜其人的事。(學者當然係咁,他者的Other死都要大楷O,係有啲扮嘢,但係唔扮嘢又唔可以完全表達佢地嘅所想。)

冇諗過 (其實點會冇諗過)香港傳媒(我唔會話係香港人,因為香港人的想法,除咗掃FORUM,都係俾呢啲蛋散扭曲 /解讀/詮釋/創作出嚟)對呢件事會作出如此兩極性的報導。

第一,學術討論竟然講o靚模!?學者唔應該借呢啲TOPIC, 搞啲出位嘢(潛台詞:靚模咁CHEAP,有乜好講)

第二,講o靚模又喺度扮晒嘢,故作高深,高等知識份子逼害草根靚模(潛台詞:X,我地想 睇女啫,講乜X呀)

對於第一點,我早已經對香港呢幾年嘅偽善偽潔癖主義十分不滿,近排每單上頭條嘅嘢,有邊嘢唔係搞政治正確大逼害?所有疑似不道德事件如何被口誅筆伐上法庭開獨立調查委員會,唔好理,鬧咗先,非此即彼嘅"公眾"討論,當裂口出現,全世界就一面倒,西瓜靠大邊,借機上人幾"楝",抽到幾多水就抽到盡,不許正經學術討論情色,只許偷偷單撈唔會教人刷牙嘅寫真匿埋喺房打飛機打到手軟,唔講道理,只講原則,冇人提就做THREE MONKEYS,一開始討論就話:係喇,一直都發現呢個問題,大做道德判官,然後返屋企繼續睇美女廚房,仲摷埋本陳年一本便利出嚟睇電波少女玩射奶。

香港最落後嘅唔係經濟,係道德觀,咁都想學人做國際大城市?深圳都不如啦,點解回歸祖國會令大家有返祖現象。

至於第二點,作為一個文化研究學生,我初時很有想辨解的想法,確實傳媒的斷章取義扭曲創作老砌生豬肉(李博士並沒有道歉,連大公都作故仔),叫人氣憤,但反過來說,這不也就是為大家提供了最豐富的研究資源嗎?

一個用後現代框架探討無厘頭現象的學者,被人用無厘頭去評論其後現代風格的學術探討;傳媒完全地割裂再重組的拼貼報導方式;並定了型的o靚主體的自我與被解讀的自我的對比;等等。總之就好玩,用嶺南劉華的話:呢個題目好啱用嚟寫你地嘅論文吖。

我唔會覺得李博士的語言,一個普通香港人完全無法理解(但當然有點難度),我亦唔覺得周小姐答唔到問題(我都好鐘意爆,更加鐘意呢句喺佢個口度講出嚟),但當然作為一次取材活動,一次對話,一次面對大眾的討論,李博士實在有值得檢討改善的地方(當然是以重視觀者感受這個前設而言),我的題目其實就是想從這個角來說,寫之前朋友傳來一段網上評論,與我大意有設合之處,I quote:

但唔好話周秀娜,就連我都唔明個教授講緊乜喎。淨係睇段片, 我以為又係洪清田添。「咁你有冇衝動同欲望梳理自己?」你好 意思話明佢到底想問乜?對教育程度低既人狂拋專有名詞,就等如「保留在學術研究層面中」?學唔學術唔係睇用詞架喎。誅心而言,個教授一係存心玩野博出位,一係真心痴膠囉。

以我所認識的李博士,佢肯定唔會存心博出位,而前面已經提及, 佢絕對係當呢個係學術活動,而我諗佢都唔會理會啲媒體同其他人前設的想法,李小良其人肯定是真心地去表述其想法與研究成果,而並非刻意去玩弄學術,又或用學術去侵犯女性,佢只不過係唔識用(唔用?)好o厘文嘅語言同普通人的思考方式去講述見解或者引領呢次活動啫。

挪用高登嘅語言,其實呢條友都唔算係學術撚呢嘅,只不過係一條真心膠啫。

高登的撚與膠,你要我要人類語言去解析,同要講後現化一樣難,但係佢地嘅定義重要咩?而李氏是否膠又重要咩?透過傳媒的展現,大家就給了他這樣的解讀,李小良已經為了可了引號的「李小良」。

後記:寫作途中,有人問我係咪好憎李小良,唔係,我都不知幾鐘意佢,講真,我都幾鐘意佢嗰種勁文人又有啲演嘢嘅表演式上課模式(當睇表演係幾過癮),我只不過是對「李小良」有些維園阿伯式(個壇係咪已經搬咗)的想法吧

- 以上由同學Jason提供

繼馬老闆《全面都市化的社會》後又一大作,
《全面高登化的社會 - 論全面高登化的後現代社會討論模式》!

非此即彼,同樣見於金威到底係「有好感」定係「有求愛」,
而無考慮到底金威是否吸引靚仔、如何成功爭取議席、
或譚師奶如何爆響口扮無事。

而正係用字的極大差異性,製造荒誕,就已經夠無厘頭,
或者大家要求係:「好爆?點爆?爆房呀?」,
跟住可以寫成《嶺大教授挑逗秀娜 愚子今露滴柳花開》。

可能,周秀娜自述先滿足到大家想窺探秘密的心態。

另外是學者走出象牙塔。承Jason言,
有一眾人不滿意學者用自己專門的語言去跟一般人溝通,
然而最要求學者必需走出象牙塔,不再閉門造車,又是他們。
要一位長時期身在學術圈子的學者,先從探討流行文化的現象開始,
進而跟公眾溝通,將學術研究回饋社會發展,可能有其他學者做得更好,
但亦未有人夠膽走進這趟明知會被傳媒扭曲事實的混水。
小良夠膽嘗試,亦因為想避免傳媒問上無關邊際的問題
“I adopt such a high key to ward off possible vuglar uproar from fans”
(試想想,本來是解讀現象,經查小欣一吹全城以為是講周成功之道)
決定以學術方式回答,即平日上課的語言,方出現emotional intensive、梳理等詞,
由此,要質疑其Jargon的文化有否錯誤,根本不著邊際亦毫無意義;
又見小良是否卑視周的學歷,實是論者心中有鬼,教授只是做回自己。

當然可以說,這已經是學者不願放下身段,堅持學術,
但這講座,本來就是一個針對學生的學術講座麻。

如無考究前因後果,誤信傳媒片面報導者,何嘗不是走進小良所講,
一個景觀的社會,一個擬象的社會,真實已經不再重要,
重要是大家有否在建構出來的「講座」中抽到水。

明顯,專欄作家有野可寫,大家有野可吹,周秀娜可以辯解,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
下為概要Tapescript:

解讀周秀娜現象: 文化無高低嚴肅流行

這是一個文化商品化的問題,情色eroticism的議題,科大學生呆了

文化民主化與社會商品化

文化民主化跟科技進步無必然關係,跟社會脈絡相關

正統的消解

技藝被科技及商業行為快速消滅,攝影及模特兒為一例
也就是:人人做攝影師,人人做model,商品要售出就跟情色聯繫混 融一起,
以女性身體作商品推銷手法,實在是消費商品的符號,而非商品:
抱枕不是枕,是周秀娜的符號。

George Bataille:Eroticism is the problem of problems …
The problematic part of ourselves

Linda Williams: eroticism and porn in Porn Studies - what is eroticism

中國文學中的情色:牡丹亭、西廂記、紅樓夢

Buying pillow = embrace female eroticism in public
and bring private to public, thus a resistance

Silm Beauty CM - chow as role model, true!
The model CM then reflect the goal of gaining up social ladder
and being a better, higher social rank

周秀娜對果汁先生: 被動的偷窺,女性是男性凝視下建構的產物 vs.
sexual fantasy for female and incomplete auto-erotic fantasy for teen body
Female gaining subjectivity in transgressive
and incomplete male auto-eroticism, in a process of objectifying female

周秀娜:年輕人中意爆及刺激,有極大差異性的,
經互聯網及科技讓任何人可捕捉現象及現場

小良:是否在emotion explosion中尋找快感及愉悅?an emotional intensive moment?
周:好深喎。。

周秀娜發言四度引起大笑拍掌
【21:47】2009年10月07日
【on.cc 專訊】 周秀娜(Chrissie)在講座中與李小良教授對談時,
周秀娜的發言四度引起學生大笑和拍掌,
當中被問到與她同年紀的年青人有 甚麼共同特點,
她說:無電腦會死,大家都好鍾意好爆的東西!」
說罷即引起哄堂大笑!
另外,Chrissie又謂:「現在的年青人 好鍾意自拍!」
教授追問:「你係咪覺得呢代人好鍾意激烈的情緒同情感上得到愉悅?」
Chrissie顯得語塞:「好深喎!」
此言 令到全場大笑兼拍掌!


小良:是否想梳理自己身份?
周:我想,但未必容易

小良:自拍的愉悅何在?
周: 人人不同,部分人可能是以自拍放上網表現自己,自己存在
小良:自拍是建構身份及主體性實踐

周:認識自己是追尋快樂的方式
小良:那年青人怎樣追尋?

學生:廣告如何抗衡社會宰制?主體性如何呈現在抱枕?
小良:我是解讀廣告文本,是顛覆家長式社會的建制;
抱枕作為商品能強烈突顯周的形象,
不必一定是道德或否,形象就是主體

學生:周出抱枕時知否問題何在?
周:有想過為何而做,可能是社會需求,
但報導角度我不能控制,我是交待工作

學生:在情色橫行社會,性行為偏少..是否性壓抑?
小良:你預設以消費情色代替性,
但此愉悅不是取代性,而是另一個情慾空間

雷鼎鳴:我研究經濟 (廢話下略)… 講座到底想搞咩?
靚 模是否以低成本打受訓練的模特兒?壓力來自何方?邊個㷫點?
周:人人都有壓力,我只能追大落後改善自己,但壓力並非我生活中心
(個人意見 - 雷鼎鳴你問題比學生問得更廢…)